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 10-1 條
前條監測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危害辨識及資料收集。二、相似暴露族群之建立。三、採樣策略之規劃及執行。四、樣本分析。五、數據分析及評估。
第10-2條 (B) 委託的作業環境監測機構或執業之工礦衛生技師 屬監測評估小組
32.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規定,雇主實施作業環境監測前應訂定含採樣策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