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直轄市、縣[ 市] 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原縣[ 市] 之自治法規應由何機關廢止之:
(A)改制前之縣[市] 政府
(B)改制後之直轄市政府
(C)改制前之直轄市政府
(D)改制後之縣[市] 政府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Chia Hui Huan 研一下 (2011/05/17)
地方制度法第87條之2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原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曾顯智 大四上 (2012/01/23)

改制後之直轄市政府

18.直轄市、縣[ 市] 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原縣[ 市] 之自治法規應由何機關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