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 義務人對警察依法行使職權而有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下列何種 救濟方式?
(A)申訴
(B)異議
(C)抗告
(D)復審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正取) 大四下 (2018/11/07)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國三上 (2018/11/06)

警察職權行使法

★29★(★★)

...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3F
賴韋成 大二上 (2023/01/27)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9條 (異議)

﹝1﹞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2﹞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3﹞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19 義務人對警察依法行使職權而有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