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 Lan 小六下 (2018/11/11) https://www.ntbna.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1281/7314396654145460490A選項的解答: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等法人贈與財產予他人毋須辦理贈與稅申報,而受贈之個人要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及第7條規定,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財產為贈與者;或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為贈與者,應依法對贈與人課.....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