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且擁有VIP』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公職◆地方自治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29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候選人的敘述何者錯誤?
(A)經登記為候選人者,不得撤回其候選人登記
(B)經政黨推薦的區域、原住民立法委員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政黨可以在登記期間截止前,備具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政黨的撤回推薦書,向原登記的選舉委員會撤回推薦
(C)登記為地方性公職候選人,無須繳納保證金
(D)地方公職候選人主要是採個人登記制
公職◆地方自治
-
100 年 - 100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民政:地方自治大意#4555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0.735
討論
私人筆記( 1 )
最佳解!
柯明盛
小四下 (2012/11/18)
1.經登記為候選人者,不得撤回其候選人登記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七條 2.經政黨推薦的區域、原住民立法委員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政黨可以在登記期間截止前,備具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政黨的撤回推薦書,向原登記的選舉委員會撤回推薦 公職人員選舉罷.....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檢舉
2F
盧芸淇
國三下 (2012/12/05)
A&B: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1條
C:32條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29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候選人的敘述何者錯誤? (A)經..-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