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D :
刑法第18條第2項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十五歲少年殺人有罪責 , 成立犯罪
刑法第86條第2項
因未滿十八歲而減輕其刑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但宣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者,得於執行前為之。
容易搞混的觀★
14~18↓,★★★★★★,...
26 十五歲少年殺人,應如何評價其行為? (A)成立殺人罪,得減輕處罰(B)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