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甲乙丙丁共有 A 地,各有應有部分四分之一,甲乙丙三人未經丁之同意即將 A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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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liya Tzeng 國三上 (2018/11/30)
【先提一下,本題考的,不是民法,是土地法。或者說,考的是民法的特別法─土地法。】 本來呢,按民法第819條第2項規定,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但是因為土地法是民法的特別法,對於土地之規定較為詳盡,因此優先適用土地法。而土地法關於本題之條文規定為土地法第34-1條第1項,「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本題,甲乙丙丁共有A地,各有應有部分四分之一,甲乙丙3人未經丁之同意亦無妨,因為他們人數為3人,已過共有人數之半,3人之應有部分加起來為四分之三,不但過了半數,還超過但書規定的三分之二。因此依土地法第34-1條第1項之規定,甲乙丙3人將A地移轉登記給.....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4F Pep Si Kuo 高三下 (2020/11/09)
已經為移轉登記,所以有效 不動產物權經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 因信賴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已依法律行為為物權變動之登記者,其 變動之效力,不因原登記物權之不實而受影響。 |
5F 不動產經紀人榜眼蔡志雄律師 幼兒園下 (2022/07/18)
土地法 34-1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故選(A) 解答內容引述自蔡志雄律師民法概要完整試題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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