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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規(含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 依保險法之規定,人壽保險業就安定基金之提撥,不得低於各家保險業者總保費收入之多少?
(A)千分之四
(B)千分之三
(C)千分之二
(D)千分之一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相信明天會更好 高一下 (2014/05/08)
保險法第143條之1(安定基金之提撥)

  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基本權益,並維護金融之安定,財產保險業及人身保險業應分別提撥資金,設置財團法人安定基金。 
  財團法人安定基金之組織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險業承擔能力定之,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一。 
  安定基金累積之金額不足保障被保險人權益,且有嚴重危及金融安定之虞時,得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向金融機構借款。 

19 依保險法之規定,人壽保險業就安定基金之提撥,不得低於各家保險業者總保費收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