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條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刀械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而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未經許可,持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刀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14轉讓、出租、出借、寄藏 刀械沒有罰
但6-1提及違反許可管理辦法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19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下列何者無處罰規範? (A)未經許可轉讓、出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