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間是一種民法上的概念,是指法律就某項權利所預定的行使期間
除斥期間:除斥期間僅適用於形成權。...
幾項法律上關於形成權與請求權期限的名詞1.試保期間:是指保險單所載明之「保險契約生效之日」,至「保險單所載明之約定日」止,此段期間即為試保期間。在國外,試保期間通常為14日。換言之,保險人對於試保期間發生之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任何賠償責任;但對於試保期間屆滿後發生之保險事故,保險人依約承負賠償責任。通常試保期間僅適用於健康保險,其他保險甚少使用。2.猶豫期:是指當要保人收到保單的10日內,可以向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契約,在這十天內撤銷保單保險公司會全額退還已扣繳的保費(通常是匯入指定帳戶或是支票)。猶豫期僅適用於個人保險,不適用於團體保險。除斥期間:是指保戶在投保後一定期間,被保險公司發現沒有「誠實告知」...
幾項法律上關於形成權與請求權期限的名詞1.試保期間:是指保險單所載明之「保險契約生效之日」,至「保險單所載明之約定日」止,此段期間即為試保期間。在國外,試保期間通常為14日。換言之,保險人對於試保期間發生之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任何賠償責任;但對於試保期間屆滿後發生之保險事故,保險人依約承負賠償責任。通常試保期間僅適用於健康保險,其他保險甚少使用。2.猶豫期:是指當要保人收到保單的10日內,可以向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契約,在這十天內撤銷保單保險公司會全額退還已扣繳的保費(通常是匯入指定帳戶或是支票)。猶豫期僅適用於個人保險,不適用於團體保險。除斥期間:是指保戶在投保後一定期間,被保險公司發現沒有「誠實告知」,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契約」的期間。根據《保險法》第64條規定,保戶如果違反告知義務,保險公司必須在「保單契約訂立2年內」(即:除斥期)解除契約,一旦超過除斥期就不能再要求解約。金管會日前提出保險法修正草案,擬將除斥期間由2年延長至5年,以杜絕有心人士鑽這項漏洞。3.等待期:是指保戶在醫療保險契約生效後,特定天數之內發生疾病,保險公司對該疾病可不付保險給付責任,必須過了一定時間後,所發生的疾病,才在保障範圍之內。例如,醫療險的等待期通常是30天至90天180天。又例如勞工保險條列第 33 條: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4.優惠期間是指保險公司在特定時間內提供的優惠。例如:在疾病發生之日起 180 日內所致之死亡或醫療費用,雖該保險期間屆滿後,仍負保險責任。這些優惠期間的時間長度和內容可能因保險公司而異。
19 告知義務的違反在我國採解約主義,解除權的消滅有一個月或二年的規範,「解除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