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甲向乙借款新臺幣 100 萬元,下列關於利息之債之敘述,何者正確?
(A)若僅約定甲應向乙支付利息,但漏未就利率具體約定,則以週年利率百分之三計算
(B)甲乙約定之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無效
(C)若甲乙約定之利率為週年百分之三十,而甲就利息超過週年利率百分之十六的部分明知其為無效, 而仍任意給付,經乙受領後,甲仍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
(D)若甲乙約定之利率為週年百分之十二,則經 1 年後,甲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 1 個月前預告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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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 B(146), C(159), D(413), E(0) #2770619
統計: A(44), B(146), C(159), D(413), E(0) #2770619
詳解 (共 6 筆)
#5138325
205條:週年利率>16%無效
204條:週年利率>12%,1年後得清償原本,需一個月提前預告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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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2908
第 203 條 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
第 204 條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
前項清償之權利,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
第 205 條 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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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356
A: 民法203 百分之五
B:民法205 百分之十六
C:民法205
D:民法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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