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表第三章五(二)-6。
說明:當月用電最高需量超出契約容量時,超出部分依適用重價按下式標準計收。
1. 在契約容量 10%以下部分按2倍計收基本電費。
2. 超過契約容量10%部分按3倍計收基本電費。
19.依台灣電力公司電價表之規定,採用需量契約容量計費之用戶,當月用電最高需量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