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兆豐銀行_新進行員甄選試題_高級辦事員(八職等):含會計學、經濟學、票據法、銀行法#127352
年份:114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19.依票據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匯票一部分之付款,執票人不得拒絕(B)匯票付款人為一部分之付款時,得要求執票人在票上記載所收金額(C)就匯票金額之一部分所為之背書,或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於數人之背書,不生效力(D)匯票保證人不得就匯票金額之一部分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