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有關公共服務動機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一種服務性的利他動機
(B)實現為民眾提供公共服務的願望
(C)一種完全不受文化制度影響的內在天性
(D)一種內建於心中的服務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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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 B(68), C(1877), D(80), E(0) #2390058
統計: A(47), B(68), C(1877), D(80), E(0) #2390058
詳解 (共 1 筆)
#4372731
(一)公共服務動機之意涵
公共服務動機(public service motivation, PSM)一詞起源於1970年代美國社會對公共服務倫理的討論,主張公務人員具有自利以外之利他性或親社會性的動機,而此一動機對其工作態度、行為及公共組織皆有重大影響。其定義如下:
1.裴利(James Perry)等人將公共服務動機定義為「是一種個人傾向或動機,主要在回應一些嚴重或特別的公共制度及組織管理的問題」,強調這種個人行動的誘因,只有公共事務才能滿足。
2.其他人則將(A)公共服務動機定義為:「一種服務於團體、地方、國家或全人類的一般性、利他性動機」。
3.總之,相較於與其相似的「利他主義」與「親社會動機」而言,公共服務動機專指個人透過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門,(B)實現為民眾提供「公共服務」的願望。
(二)公共服務動機之構面
裴利的公共服務動機是由24項指標所組成,總共包含四大面向:
1.對公共政策制訂的興趣。
2.對公共利益的承諾。
3.同情心。
4.自我犧牲。
(三)公共服務動機之特徵
1.(C)公共服務動機深受文化和制度的影響,因為動機是在個人社會化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
2.公共服務動機是個人從事公共服務的動機,(D)它是一內建於心中的服務取向,因此一個人並非只有進入公共部門才能從事公共服務。
3.公共服務動機是一種內在的誘因或激勵感,此動機較高的人追求的是內在報酬而非外在的利益誘因。
(來源:梅高文(趙杰)的公共行星的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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