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有關 P2P 借貸保證收益模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僅協助資訊中介
(B)銀行參與合作撥貸
(C)向出借人承諾一定收益
(D)以自有資金撥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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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4), B(40), C(344), D(19), E(0) #3841140

詳解 (共 3 筆)

#7326839

P2P 平台本質上應該是中介者,但為了吸引出借人(投資者),有些平台會演變成「保證收益」模式,這在監理上通常被視為高風險行為。


純資訊中介:
• 不保證收益,僅媒合。
• 風險由 出借人 自負。
保證收益 (本題):
• 承諾 「保本保息」。
• 風險轉移到 平台。
銀行合作:
• 平台媒合,銀行 撥款。
• 增加信任度與合規性。
自有資金:
• 平台自掏腰包借錢。
• 涉及 非法吸金 風險(台灣法規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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