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 29 條
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稱書面密封,指將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並以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者。
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其交寄或付郵所在地,機關不得予以限制。
19.某學校總務主任主持一開標案,經發現廠商之投標文件有下列何種情形時,應為不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