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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王先生為甲有限公司股東,於民國 99 年間將其出資額全部出售給林小姐,出售有所得,王先生於申報 99 年綜合所得 稅時,應將此交易列為:
(A)財產交易所得
(B)證券交易所得
(C)退職所得
(D)營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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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筱君 高一下 (2013/04/17)
請問就權益憑證來說...(A) 與 (B) 要怎麼區分@@"??(財產交易所得 & 證券交易所得)
謝謝~
2F
蘇懿貞 國三下 (2013/04/27)
http://www.e-tca.com.tw/e_news.php?id=1010 出售未發行股票之公司股份,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臺南市林先生來電詢問,他多年前與友人各出資50萬元成立一家有限公司,而友人兒子因金融風暴遭裁員,為幫助其子創業,友人以65萬元價購其持有的股份,試問上述股權交易是否須繳交證券交易稅,該項交易所得應否列入綜合所得申報課稅?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未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股東,轉讓股份或出資額時所出具之「股份轉讓證書」或「股份過戶書」,並非表彰一定價值之權利憑證,而受讓該等書證者,僅發生向出讓人請求讓與該等書證所表彰價值之債權請求權,屬債權憑據之一種,非屬證券交易法第6條第2項及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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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Vicky 幼兒園下 (2017/07/26)

有限公司之股東轉讓其出資額,核非證券交易,而應屬財產交易。至出資額成本之認定,應以股東取得該出資額所支付之價款為準。(財政部67.12.26臺財稅字第38498號函)

19.王先生為甲有限公司股東,於民國 99 年間將其出資額全部出售給林小姐,出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