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 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五人
補充: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適用證券交易法26條之3;故設置董事不得少於5人
公司法192條: 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3人
19.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幾人? (A)三人(B)五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