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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測,指考)◆公民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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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指定科目考試:公民與社會#1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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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指定科目考試:公民與社會#13207 |
科目:
高中(學測,指考)◆公民與社會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指定科目考試:公民與社會#13207
年份:
102年
科目:
高中(學測,指考)◆公民與社會
19. 司法院釋字第684號解釋認為,如果大學侵害學生的基本權利,學生應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救濟。下列有關權利主張的事例,何者屬正確且符合上述解釋?
(A)李生在寢室賭博而被沒收牌具,主張隱私權受到侵害
(B)王生參與街頭抗議活動被記過,主張結社權受到侵害
(C)陳生申請成立社團被學校否決,主張集會權受到侵害
(D)張生因學校未開必修課而延畢,主張受教育權受侵害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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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零
B4 ·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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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B)主張集會權(C)主張結社權
(共 1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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