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未依規定進行輻射作業而改變輻射工作場所外空氣、水或土壤原有之放射性物質含量, 造成環境中一般人年有效劑量達多少毫西弗者,為嚴重污染環境?
(A)1
(B)10
(C)20
(D)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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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62), C(3), D(1), E(0) #931619

詳解 (共 1 筆)

#1299847
<<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
擅自或未依規定進行輻射作業而改變輻射工作場鎖外空氣、水或土壤原有之放射性物質含量,造成環境中有下列情形之ㄧ者,為嚴重污染環境。
1.一般人年有效劑量達10mSv
2.一般人體外曝露之劑量,於1hr內超過0.2mSv
3.空氣中2hr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年連續空氣排放物濃度之1000倍
4.水中2hr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年連續水中排放物之1000倍。
5.土壤中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清潔標準1000倍,且污染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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