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行駛進入高快速公路車輛,其使用之輪胎規定何者錯誤?(A)大型重型機車胎紋深度任一點不得低於 1.6 公釐(B)遊覽車不得使用翻修輪胎(C)四輪以上汽車輪胎胎面不得磨損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1431 汽車用外胎(輪胎)標準所訂之任一胎面磨耗指示點(D)大貨車轉向軸之車輪,不得使用翻修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