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依新修公布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公職人員甲與其關係人下列何種行為不違反本法?
(A)配偶乙以請託關說之方式,請求甲之服務機關通過其名下農地變更使用申請案
(B)關係人丁經政府採購法公告程序取得甲服務機關之年度採購標案
(C)甲承辦案件時,明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但因自認為人公正,故不自行迴避
(D)甲要求受其監督之機關聘用兒子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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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1), C(0), D(0), E(0) #3058260

詳解 (共 1 筆)

#7109713
題目解析 題目探討的是根據新修訂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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