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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8 合法之授益處分有得廢止之原因者,原處分機關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至遲幾年內廢止該處分?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Mark Chen 大一上 (2011/06/25)
第 123條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 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8 合法之授益處分有得廢止之原因者,原處分機關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至遲幾年內廢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