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依據憲法第58條及行政院組織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行政院會議之組織成員,僅..-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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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游榆(邀請碼199880) 大二上 (2024/06/17)
憲法第 58 條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第 2 條第1項
行政院會議出席人員如下: 一、行政院院長、副院長。 二、各部會首長。 三、政務委員。 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中央銀行首長。 from 全國法規資料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