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千萬元;已兼營期貨顧問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或同時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兼營期貨顧問業務者,實收資本額應達新臺幣七千萬元。
91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資本額須達新台幣多少元?(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