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我國現行人事制度,委任官等包括那幾個職等? (A)第一至第五職等 (B..-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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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1/04/29)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5條:「 I. 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 II. 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 III. 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 IV. 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參考資料: 1. 《公務人員任用法》,民國 108 年 04 月 03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