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 公告地價的多少比例為其申報地價?
(A)百分之六十
(B)百分之八十
(C)百分之一百二十
(D)百分之一百四十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 大三下 (2018/12/25)

平均地權條例 第 16 條

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

,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申報地

價者,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

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照價

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

21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