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訴訟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有權利必有..-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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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 大一下 (2019/03/22)
(A)有權利必有救濟→釋字396:本院釋字第二四三號解釋所謂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法理,即在指明人民訴請法院救濟之權利為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不容剝奪。(B)一審終結,而無上訴救濟制度,必然違憲 →釋字396:保障訴訟權之審級制度,得由立法機關視各種訴訟案件之性質定之。公務員因公法上職務關係而有違法失職之行為,應受懲戒處分者,憲法明定為司法權之範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懲戒案件之議決,公務員懲戒法雖規定為終局之決定,然尚不得因其未設通常上訴救濟制度,即謂與憲法第十六條有所違背。 (C)人民享有及時救濟之權利 →釋字653: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係指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有請求法院救濟之權利(本院釋字第四一八號解釋參照)。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原則,人民權利遭受侵害時,必須給予向法.....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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