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5有關公務員停職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對於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有先行停職之必要者,得通知被付懲 戒人之主管機關,先行停職
(B)主管機關對於所屬公務員,送請監察院審查而認為有免職、撤職或休職等情節重大之虞者,得依職權 先行停職
(C)停職之公務員,在停職中所為之職務上行為,不生效力
(D)停職事由消滅後,公務員未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判決,且未在監所執行徒刑中者,得依法申請 復職;服務機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享有決定是否許其復職之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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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Kuang 高二上 (2018/12/23)

公務員懲戒法第7條:

依第四條第一款或第五條規定停止職務之公務員,於停止職務事由消滅後,未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判決或經判決未受免除職務、撤職或休職處分,且未在監所執行徒刑中者,得依法申請復職。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許其復職,並補給其停職期間之本俸(年功俸)或相當之給與。 

前項公務員死亡者,應補給之本俸(年功俸)或相當之給與,由依法得領受撫卹金之人具領之。

2F
112初等上岸 Bill 大一下 (2019/12/15)

A.公務員懲戒法第5條第1項: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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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有關公務員停職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對於移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