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關於釋憲案件暫時處分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複選題)(A)司法院..-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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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wei Chang 高一下 (2018/12/21)
釋憲聲請暫時處分有幾個要件:第一:重大損害。第二:急迫必要性。第三:利益權衡顯然利大於弊。第四:聲請人提出聲請。司法院大法官依據憲法獨立行使憲法解釋及憲法審判權,為確保其解釋或裁判結果實效性之保全制度,乃司法權核心機能之一,不因憲法解釋、審判或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而異。如因系爭憲法疑義或爭議狀態之持續、爭議法令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可能對人民基本權利、憲法基本原則或其他重大公益造成不可回復或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而對損害之防止事實上具急迫必要性,且別無其他手段可資防.....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24F Kevin Chen 高二上 (2021/05/23)
與J599有關之釋字: 601(立院刪除大法官專業加給,違憲?)-->大法官無任就職前之職務為何,於任期中均應受憲81保障 603(按奈指紋核發身份證之規定,違憲?)-->有違憲23比例原則&憲22(隱私權為人格權之一部分) |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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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F 陳佳茵 大四下 (2022/03/21)
2022/03/18 今天大法官作成憲法訴訟法上路以來第一個暫時狀態處分,那麼這是有史以來大法官作成的第幾個暫時處分? 本案的律師在3月11日週五下班後遞狀,憲法法庭在3月14日週一收文,大法官在3月18日做出暫時處分,會是有史以來速度最快的一次嗎? 史上第一次暫時處分是釋字599號,大法官用了5天的時間。這次是第二次,收文後,剛好也用了5天。 民國84年,立法院修正戶籍法第8條第2、3項,規定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捺指紋並錄存,未捺指紋者,不予發給。在戶籍法修正通過之後,行政院一直並未執行,後來經監察院予以糾正,行政院決定於94年7月1日換發國民身分證。 6月6日,民進黨團的84位立法委員認為戶籍法規定侵害隱私權而違憲,因...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