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第 3 條
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
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一.五人,全校未達九班而學生人數達五十一人以上者,另增置教師一人。
弟 4 條
國民中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
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二人,每九班得增置教師一人;全校未達九班者,得另增置教師一人。
依現行法規對於國民小學教師的編制,縣市立小學每班編制教師數為(99年度)?(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