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 關於工資優先受清償之權及工資墊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適用情形為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
(B)勞工特定債權之順序,優於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C)享有優先權之勞工特定債權,如為工資者,僅包括未滿 6 個月之部分
(D)工資墊償基金之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於萬分之十五範圍內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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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ill show y 大一上 (2019/01/11)
勞動基準法28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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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小銀 高二下 (2019/01/09)

勞基法28條

3F
JoanneYa 小五下 (2019/04/14)

《勞動基準法§28》

(A)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B)勞工之下列債權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按其債權比例受清償;未獲清償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C)一、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

二、雇主未依本法給付之退休金。

三、雇主未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

雇主應按其當月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及規定之費率,繳納一定數額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作為墊償下列各款之用:

一、前項第一款積欠之工資數額。

二、前項第二款與第三款積欠之退休金及資遣費,其合計數額以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累積至一定金額後,應降低費率或暫停收繳。

(D)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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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關於工資優先受清償之權及工資墊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適用情形為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