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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 申請土地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補給時,應由登記名義人敘明其滅失之原因,檢附切結書或其他有 關證明文件,經登記機關公告多少日期滿無人提出異議後,始得登記補給之?
(A) 10 日
(B) 15 日
(C) 20 日
(D)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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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 大三下 (2019/01/10)

土地法 第 79 條 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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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黃珞雅 大三上 (2021/12/01)
第 79 條
土地所有權狀及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因損壞或滅失請求換給或補給時,依左列之規定:
一、因損壞請求換給者,應提出損壞之原土地所有權狀或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二、因滅失請求補給者,應敘明滅失原因,檢附有關證明文件,經地政機關公告三十日,公告期滿無人就該滅失事實提出異議後補給之。

6申請土地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補給時,應由登記名義人敘明其滅失之原因,檢附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