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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積欠乙借款一百萬元,甲以所有之 A 車交付乙,經乙受領,作為清償該借款之用。法律上稱為:
(A)代位清償
(B)代物清償
(C)間接給付
(D)債之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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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Novia Wang 國三上 (2011/11/11)
D債之抵充 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擔同種給付之數宗債務,清償人所提出之給.....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曾心怡 大一下 (2012/07/28)
間接給付: 債務人因清償舊債務,而與債權人成立負擔新債務契約,此時舊債務不當然因此而消滅,而係於債務人履行新債務時,舊債務隨同消滅。此規定目的在保障債權人權益,於新債務履行時始消滅舊債務。例如以支票支付貨款,則支票未兌現前,其貨款債務亦不因而消滅。
4F

甲積欠乙借款一百萬元,甲以所有之 A 車交付乙,經乙受領,作為清償該借款之用。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