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專技◆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9 下列有關即時強制與直接強制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在採行直接強制措施之前,原則上應先經間接強制措施
(B)「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為直接強制措施之一種
(C)即時強制措施不僅規定於行政執行法,在警察職權行使法中,亦有即時強制之規定
(D)直接強制係指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立刻處置之必要時,所為之強制措施
專技◆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
98 年 - 98 公務、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司法行政、商業行政、農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消費者保護、外交事務、僑務行政、警察行政、海巡行政、安全保防、政風、交通行政、關務類:行政法#4718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0.852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令狐八面
國三下 (2011/11/14)
.D......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檢舉
查看全部5則討論
3F
戀羽
高二下 (2014/01/13)
(A)行政執行法第32條
檢舉
4F
Rilakkuma
高二下 (2014/04/04)
A-
第 32 條
經間接強制不能達成執行目的,或因情況急迫,如不及時執行,顯難達成 執行目的時,執行機關得依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B-
第 28 條
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
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D-
第 36 條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 時,得為即時強制
。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一、對於人之管束。 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檢舉
5F
邪王炎殺黑龍波
國一上 (2018/09/11)
間接強制
間接強制的方法有二,一為「代履行」,一為「怠金」
直接強制
依照行政執行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可知,直接強制的方法有下列幾種: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即時強制
行政執行法第36條規定:「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一、對於人之管束。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9 下列有關即時強制與直接強制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在採行直接強制措施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