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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 行政機關依法撤銷其核發之證書,並命相對人繳回證書,相對人逾期仍不繳回時,行政機關應如何強制執行?
(A)進入相對人住宅,強行取回
(B)斷水斷電
(C)命其配偶代為繳回
(D)逕為註銷處分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Vic Lu 大三上 (2011/06/13)
核發之證書,並命相對人繳回證書,相對人逾期仍不繳回時<=把發給他.....看完整詳解
8F
天霸動霸TUA 高三上 (2016/08/15)
如果配偶是執行代履行的人,那代履行所需之費用配偶是不是也要分一杯羹呢,所以我不選C
9F
Eric David Ki (2017/11/13)

我想到間接強制優先原則,但是,

本實例題是不是在說,沒有間接強制的可行性,所以選直接強制?

我也有一瞬間閃過C的念頭,但是立馬放棄。

我想到法律的期待可能性。你覺得讓枕邊人做這種事有期待可能性嗎?肯定是沒有xD


10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8)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12 行政機關依法撤銷其核發之證書,並命相對人繳回證書,相對人逾期仍不繳回時,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