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知,(A)★★★★★,...
第 37 條 執票人應以背書之連續,證明其權利,但背書中有空白背書時,其次之背 書人,視為前空白背書之被背書人。
塗銷之背書,不影響背書之連續者,對於背書之連續,視為無記載。
塗銷之背書,影響背書之連續者,對於背書之連續,視為未塗銷。
(題組二) 甲為給付買賣價金予乙,遂簽發本票乙紙交付予乙。請回答下列問題: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