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1萬9千5百 容易被誤導以為適用第十四條:“無對價或以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票據者,不得享有優於其前手之權利。”就算適用,19500 v. 20000 也沒有不相當。
28 甲簽發本票以清償向乙借款新臺幣 1 萬元整,雙方有借貸契約為憑。但簽發本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