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3 甲於 99 年 3 月 20 日簽發一紙發票日為 99 年 5 月 20 日之支票給乙,乙將該票背書轉讓給丙,丙再 背書轉讓給丁,而丁見該票有好友乙之背書,其遂將乙之背書塗銷掉。其後丁又再將支票記名背書 轉讓給戊,且其背書時於票上記載禁止轉讓,最後戊又於 99 年 4 月 30 日將該票背書轉讓給庚,惟 此支票於 99 年 5 月 24 日被拒絕付款,並附有退票理由單。何人對庚負有票據責任?
(A)甲、戊
(B)甲、丙、戊
(C)甲、丙、丁、戊
(D)甲、乙、丙、丁、戊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ckvhome 高二上 (2019/05/01)
甲:具發票人責任,戊可對甲請求付款(參票據法第126條)乙:被塗銷之背書人乙及其被塗銷背書人名次之後丙,免其責任(參同法第1.....看完整詳解
2F
今年要上榜 高三下 (2021/09/08)

丁的部分:

依照票據法§144準用§30第三項規定 丁於支票上記載禁止轉讓,丁背書給戊後,戊仍然可以背書轉讓,但丁對於後手戊再背書轉讓出去的後手庚就無須付票據上責任了。


3F
ting 高一上 (2021/10/20)

38

執票人故意塗銷背書者,被塗銷之背書人(),及其被塗銷背書人名次之後而於未塗銷以前(丁為塗銷以前)為背書者(→丙),均免其責任

33 甲於 99 年 3 月 20 日簽發一紙發票日為 99 年 5 月 20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