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A 公開發行公司擬申請上市,經股東常會決議,於章程中明定設 3 位獨立董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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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ting 高一上 (2021/10/21)
第 14-6 條 I.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其成員專業資格、所定職權之行使及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II. 前項薪資報酬應包括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股票選擇權與其他具有實質獎勵之措施。 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 8 條 I. 薪資報酬委員會應至少每年召開二次,並於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中訂明之。 II.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召集,應載明召集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委員會成員。但有緊急情事者,不在此限。 III.已依本法規定設置獨立董事者,薪資報酬委員會至少應有獨立董事一人參與(B),並由全體成員推舉獨立董... 查看完整內容 |
5F 善意第三人(上岸律師) 高二下 (2023/06/15)
補充(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