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定義的文化遺產:包括文化紀念物(monuments)、..-阿摩線上測驗
1F Jing 大二下 (2022/02/14)
文化遺產,又可稱文化資產、文化財產或文化財,是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保存價值,並經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指定或登錄之物品。文化遺產記載了人類的生活痕跡,因此人們可以發掘歷史上人們的生活狀況。中文在概念上分為「有形文化遺產」和「無形文化遺產」。 歷史場所〈Sites〉是指包括與自然和諧之人造物及考古遺址等地區,並在歷史、藝術、以及學術各方面具有顯著普遍價值者。 建築群〈Group of building〉係指獨立或連續的建築物全群,其建築樣式、均質性或因景觀位置在歷史上、藝術上、以及學術上具有顯著普遍價值者。 紀念物〈Monuments〉係指建築物、具紀念意義之雕刻及繪畫、考古學類物件及構造物、金石文、洞穴居及綜合上述物件在歷史、藝術上以及學術上具顯著普遍價值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