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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機關依法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時,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三年內為之
(B)行政處分受益人之信賴補償請求權,自處分撤銷時起逾二年消滅
(C)行政程序中,每一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不得逾三人
(D)人民依法之申請,遲誤法定期間逾二年者,不得申請回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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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Minhua Wang 高一上 (2011/08/18)
申請,遲誤法定期間逾"一年.....看完整詳解
13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研二下 (2019/04/25)

行政程序中,每一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不得逾3人

14F
林林 大四上 (2020/03/25)

沒頭沒尾的D選項,想說行政程序法裡哪有直接回復原狀的規定

15F
空空ㄦ 研一上 (2021/04/16)

(A)
§123: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
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
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124:
前條之廢止,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二年內為之。

(B)
§121:
§117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前條之補償請求權,自行政機關告其事由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處分撤銷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C)
§24II:
每一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不得逾三人

(D)
§50III:
遲誤法定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申請回復原狀。

7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機關依法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時,應自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