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處理規則 第 31 條報值郵件或保價郵件之報值金額或保價金額,不得超過內裝文件或物品之實際價值。
38. 報值郵件或保價郵件之超過內裝文件或物品之實際價值者,於有損失時,得否請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