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題目:46. 有事實足認內裝物為禁寄物品之郵件,中華(臺灣)郵政公司人員可否予以開拆? (A)得予開拆 (B)尊重民眾隱私,不得開拆 (C)得請求警察機關派員開拆 (D)須報交通部同意方得開拆。 .修改成為46. 有事實足認內裝物為禁寄物品之郵件,中華(臺灣)郵政公司人員可否予以開拆? (A)經寄件人或收件人同意後,得予開拆 (B)尊重民眾隱私,不得開拆 (C)得請求警察機關派員開拆 (D)須報交通部同意方得開拆。 .
郵政法 第 10 條
46. 有事實足認內裝物為禁寄物品之郵件,中華(臺灣)郵政公司人員可否予以開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