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有關我國警察勤務分類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從勤務方式區分,警察..-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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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鷹谷竹智 高二上 (2020/03/03)
第4點 勤務督察區分為署、警察局及分局等三級,其任務區分如下: (一)警政署(以下簡稱本署): 1.宣慰、指導及暸解員警困難與需要,適時協助或反映解決。 2.重要(點)勤(業)務之督導考查。 3.重大(要)治安、勤務及風紀案件之督導、調查。 4.各級主官(管)領導統御及內部管理之督導考查。 5.幹部考核。 6.交辦事項。 (二)直轄市、縣(市)警察局: 1.指導及暸解員警困難與需要,適時協助或反映解決。 2.勤(業)務之督導考查與專案勤務之督導與支援。 3.重大(要)治安、勤務及風紀案件之督導、調查、陳報。 4.各級主官(管)領導統御及內部管理之督導考查。 5.各級主官(管)...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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