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旅館業拒絕主管機關依法實施檢查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的處罰範圍規定,下列何者正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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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Edison Lin 高三下 (2021/06/10)
發展觀光條例 第 54 條 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經主管機關依 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檢查結果有不合規定者,除依相關法令辦理外,並令限 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 重大者,並得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經受停止營業處分仍繼續營 業者,廢止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經依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檢查結果,有不合規定且危害旅客安全之虞者 ,在未完全改善前,得暫停其設施或設備一部或全部之使用。 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規避、妨礙或 拒絕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檢查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