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74 條
違反本法未經許可入國或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或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亦同。
13. 中國大陸人民甲偷渡進入台灣地區後,被海巡人員查獲。試問對甲行為之處罰,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