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概論及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訂立保險契約時,除健康保險外,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 保險人對於被保險人死亡時之給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其利息之計算,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定之
(B)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C)仍應依投保金額給付死亡保險金
(D)僅須退還所繳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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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ting su 國一上 (2021/06/02)

簡易人壽保險法第7-1條

訂立保險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但健康保險不在此限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前二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F
yenyen 大一下 (2022/09/14)

A是一般被保險人,非受監護宣告被保險人

第7條:
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被保險人。
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保險契約),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前項利息之計算,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定之。

3F
matthew 高三下 (2022/09/24)

受監護宣告(未滿十五)除喪葬不死亡

28.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訂立保險契約時,除健康保險外,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