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警大◆道路交通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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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警察機關得暫時扣留處理, 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多久?
(A)1 個月
(B)2 個月
(C)3 個月
(D)6 個月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肥豬日記 國三下 (2019/04/09)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第34點

事故車輛無檢驗、鑑定、查證或扣留必要者,由當事人家屬或所有人自行處理。但車輛之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如有檢驗、鑑定或查證必要時,其車輛或機件得暫予扣留處理,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2F
小苦呂 國一下 (2019/06/14)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 12 條    事故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警察機關得暫時
扣留處理,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4. 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警察機關得暫時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