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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9.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逾期未完成者,應如何認定?
(A)原則上得展延續審
(B)視為已經審查
(C)應認定該命令違法
(D)應認定該命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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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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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 Hang Wu 高三下 (2011/07/09)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61條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看完整詳解
2F
繼續往上考QQ 大四上 (2017/12/24)

說實在這規定真的很扯,來不及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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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國三下 (2018/12/08)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各機關訂定之命令應提報會議)

第 60 條               

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送達立法院後,應提報立法院會議。

出席委員對於前項命令,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如有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即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第 61 條               

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經院會同意後展延;展延以一次為限。

前項期間,應扣除休會期日。

第 62 條               

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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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逾期未完成者,應如何認定?..-阿摩線上測驗